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香港留学返佣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香港留学返佣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香港,给介绍客户的朋友介绍费合法吗?
非常感谢悟空的邀请
下面我为大家解答:
在60年代,香港还没有回归,那个时候的香港,什么地头蛇都有,***成腐,不要说是介绍费了,就是关明正大的贿赂也很正常,没有人管,只要你贿赂的到,谁还管你合不合法。所以在那个时候,介绍费合不合法根本不是事,只要有的拿。
那香港回归之后呢!在香港给介绍客户的朋友介绍费,这样合不合法呢?这是要从两方面来解释。
一,在香港,如果只是正常商业,你的朋友帮你介绍一个客户,你对朋友表示感谢,给一点感谢费是可以的,但如果说是介绍费的话那就算是违法了,因为你朋友本身不具有介绍资格。除非你是在这个行业,或者有想关资质。在香港,这方面管控很严重,所以费用是感谢费,不能是介绍费。当然,如果有相关资质,说明是介绍费也是可以的。
二,如果介绍客户做的,客户做的是违法事情,不要说是给介绍费了,介绍人已经违法了,而你给了介绍费,相当于诱使人违法,这个罪名可就大了。
总之,一般的香港业务员都是给感谢费,而不是叫介绍费,当然了,所做的行业必须是正规的,这样也就没有后顾之忧。
买保险返点难道不是约定俗成的一件事吗?
#吹哨人#一直想要吐槽保险返佣“内幕”,作为一名保险从业人员怎么就那么“贱”自己的劳动成本就那么低廉吗?对于那些把自己本该的收获放弃给客户,你的心不疼吗?把整个保险市场都龙的乱七八糟。
还有就是那些买保险的人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是不是觉得理所当然,设身处地想想,***如你的工作老板给你发工资,又要你交回去心里会怎么想?开店客户卖东西要你把钱有还给客户又会怎么想?
买保险返点即是所谓的返佣,尤其是车险,客户在购买前都会问有没有优惠,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既然返佣以后出险不给赔付愿意吗?
身为一名保险从业人员,难道培训时没学过要合规展业?
做一个合格的保险从业人员,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严禁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保险销售活动中有下列行为
严禁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
希望所有的保险从业人员都做一名合格的保险从业人员,维护好自己和客户的权益。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你说的返点是代理人私自返佣给客户?
如果是这样,抱歉,前辈们让你误解了!
首先,返点是违法的,银保监会明文规定不允许这样的行为!
其次,对于客户而言,返点对于没有返点的客户是不公平的
再次,佣金是代理人能够继续干的根本,佣金都没了,那还卖什么保险,只有一种人会返佣,就是他只想割你的韭菜,割完就离职
最后,像你这样善良的人不会要返佣吧[机智]
主要是法律对接受返佣的利益者没有惩处,如果如同香港地区那样,返佣的代理人,接受返佣的利益获取者,直接判刑,同时保险公司宣布合同作废且不退费。我相信很多投保人会意识到“契约精神”是多么重要。
买保险索要返点,属于什么行为呢?好比我们去买衣服,然后要求推销员把属于她的提成给你;好比我们去外面吃饭,要老板把抛出原料成本以外的钱给你;好比我们工作后,老板说你国家有最低薪资标准,我就按这个标准给你发工资,你的绩效、你的提成统统返给老板……
没错,买了保险索要返点,就是拿走业务员下个月的生活费。你的提成,你的工资你都不愿意返给人家,凭啥买了保险,业务员就该返给你呢?
题主可以想一个场景,一个业务员本身很好的为你服务,但是你索要走了他下个月的生活费,他想到自己下个月要饿肚子,所以就只好通过违规销售骗了下一个客户,这样保证自己下个月不饿肚子;结果业务员发现违规销售不费心不费力,于是走上了这条不归路……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很多业务员是尽心尽力,但是最后变了,其实都是被投保人逼迫了。
如果你非要返点,有种合法的方式,你来保险公司入职,下个工号,自己买自己拿提成才是合法的。
所以,能把索要返佣说成“约定成俗”这种话,这说明了,我国很多买保险的人,并不是啥好人,总把锅往业务员身上甩不代表业务员就真的坏。投保人坏起来,能让业务员饿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留学返佣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香港留学返佣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