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香港学校的安全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香港学校的安全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香港一男童收衣服失足坠楼受伤,警方带走母亲协助调查, 你怎么看?
谢谢你的邀请,首先我觉得孩子的安全知识很薄弱,没有发现阳台那里的危险性,做父母的也应该多给孩子普及一下安全教育知识,不要觉得孩子稍微大点就会明白了。
其次做妈妈可能也是无意的,觉得孩子大了帮忙干点活顺便锻炼锻炼,可谁有能想到会发生意外(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来)我想做父母的也最心痛了。所以不管真相是什么不要给孩子带来更大的心里伤害。
愿一切安好
谢谢邀请!当我看到<<香港一男童收衣服失足坠楼受伤>>这则新闻时,让我十分的震惊、痛惜。为了避免不在发生这样的意外事故,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家长警醒:小孩子的安全教育是多么的重要。
父母不仅是孩子的父母,更是孩子的老师。父母除了关心孩子衣食住行外,更要关注孩子的安全教育。每个父母都希望孩子可以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是有些父母很不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觉得孩子的安全主要靠大人的看管来实现。但作为父母,我们不可能寸步不离守守护在孩子身边,孩子会长大,要独立,要学会自己学习,自己生活,在此之前孩子们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因此,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父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我有几点看法:
1、 教育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家居安全,如火电、煤气、开水、利器、攀爬等,社会中的如防溺水、防火、防坏人、交通安全等,我们对孩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时,平时多用各种例子告诉他们做什么事情是错误的,做什么事情是正确的,让他们树立好自我保护意识。
2、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
孩子的交通安全,牵系着每一位父母的心。家长应该随时向孩子宣传、讲解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使孩子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孩子交通安全意识。为了激发孩子学习兴趣,我们可以带孩子去现场感受,比如:带孩子到街上去认识斑马线、人行道,车行道,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真正含义。回到家后,还可以让孩子扮小交警,指挥我们这些“行人”过马路。孩子通过看、听、想、做,自然就会把安全知识记住了。还有就是要告诉孩子,不能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过马路要注意看一看左右两边是不是有车辆来往。上学途中要叮嘱孩子结伴而行,遇到危险同学之间好有照应。另外还要让孩子知道,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学会自护自救的本领,赶快报警,拨打122电话,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地点,肈事事司机的车牌号码以及车的颜色。
3、教育孩子远离危险
在现实生活中,意外伤害已然成为威胁儿童最大杀手。因此家长要教育孩子辨别危险,远离危险,排除危险。告诉孩子不能去河边、湖边和施工现场等地方玩耍。孩子防范溺水的安全意识不足,一般也没有自救能力,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比如, 2017年7月,在我们学校就读的一名三年级小学生去钓鱼,不小心掉到河里被河水冲走了,等找到尸体已经是漂到上百公里以外的地方了。2013年6月,我片区有几个小孩子,到河边青枣园摘青枣吃,期中一个小男孩跑到河里划竹排玩,没想到小男孩掉河里了。小男孩的姐姐吓坏了,大喊救人。同去的一位小女孩立刻从青枣树上下来,跳下河里救人。没想到小男孩得救了,而她自己却被河水淹死了。后来从她父母口中得知,小女孩根本不会游泳。
桂林民房火灾致大学生5死24伤,校方核查涉事学生外宿申请:外宿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你怎么看?
桂林民房火灾,致大学生5死24伤,发生这样的事情无不叫人心痛。年青的生命,国家的栋梁之才,就这样被无情的大火永远地留在出租房内。学校没有一点责任吗?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学校做到安全了吗?没有安全你教什么育呀?
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外宿需要通知辅导员,经过申请获批,此外辅导员要在学生外宿一周内察看一次,并与学生家长联系,学校做到了吗?
学校对外出租房的大学生,在管理上如果放任不管,学校就存在管理过错,对学生死亡就应负责。
学校住宿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是不允许
在校外租住的,为什么还要获批,既然获批你就有责任。
家长是把孩子教给你学校了,学会就应该对他她安全负责任,包括吃住……这样每个家长对学校才能放心。
我认为校方有道理,但也有责任。
1.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应当有担责的能力。学校不可能还像管小孩一样约束大学生,那样的学生永远无法长大。
2.不管学生在外面租房子是为了考研也好,谈恋爱也罢,既然已经通过了外宿的审核那必定是通过了家长、学生、学校的三方确认。出了事情学生家庭肯定要负大部分责任。
3.学校应该负责的地方应该是在外安全教育问题。学生要想在你这里读完四年书必定要是在学生安全的情况下,学生的伤亡使家庭、学校、国家痛心疾首,十几年的培养付之一炬。所以学校也应当有安全教育的责任。
另外,租给学生的房主也要负责。
电车管理是否到位?用电安全与否?紧急情况逃生指导是否规范?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等……这些责任是逃不掉了……
还是惋惜那些年轻生命的逝去吧~
不仅是希望学生,也希望社会上的各位朋友引以为戒,安全用电,防火防盗。
大学生的年龄已经18岁以上了,具有完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能力,有权申请在校外住宿,同时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次桂林民房发生火灾导致大学生5死24伤,的确令人感到心痛。毕竟辛辛苦苦把孩子培养成了大学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有人说学校负有责任,我认为是无稽之谈。作为一个成年人既然你有权申请校外住宿,你也应该自己承担起你的安全责任,这次出现火灾伤亡***出现在民房、民房、民房!学校根本没有管辖权嘛!
我倒是认为,出租民房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出租条件?这才是最重要的。另外,是不是应该有管理部门对民房出租进行管理等等。
还有,为什么许多大学生不在学校里住宿,一定要在外面租房住?我想,一是学校条件不好,二是在学校住宿不自由,连谈恋爱都会受影响吧!
最后我想说,法律责任是讲因果关系的,不能什么事情都拿学校说话!
我支持学校的观点,同时也要注意平时学校是否对这部分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
现在的大学比我们以前的自由多了。
我们以前上大学,哪有条件在外面租房子做啊,毕竟学校也相对便宜得多,那个时候就算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也没有听说到外面租房子的,倒听说有些男女为了***到外面临进租房完成的(居然还被学校逮个正着,我一入校就听到广播开除几对发生性关系的大学生),可能那个时候的大学也不允许私自外出租房吧,毕竟涉及到安全方面和管理。记得进入大学的第一天就发现宿舍里每一个床上都贴上了自己的姓名,也就说是,以后就只能在学校宿舍住了。
现在这些大学生自由多了,除了可以自己在外面租房住,自由,特别方便那些想恋爱的学生。当然这得一定的经济条件支撑。
可能确实按校方所说,对外租房住宿的应该是与学校履行了一定的手续的,比如申请,特别是涉及到安全方面的责任划分,毕竟都是是成年人了嘛,自己的行为后果得自己负责,如果有应的条款,我觉得学校应该没有什么责任的,主要责任应该是学生自己负责,作为孩子的经济主要来源的提供者,其父母也应该是知情的。所以我觉得学校的说法比较靠谱。
但是作为学校,有权力对学生在校外的住宿进行全面监控的权力,比如检查所租住的环境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正常,水电电线是否有安全隐患,我觉得学校应该尽到这样的义务。
现在大学的条件已经改善很多了,空调,洗衣机,网络基本都配齐了,比起我们那个年代那是好了几个级别了,不知道为啥现在的大学生仍然还不满足,没有明确自己是来学习的,而不是享受的,真的现在有部分大学生是玩坏了的一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学校的安全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香港学校的安全教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