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香港私人学校办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香港私人学校办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香港法中说的私人公司,是指哪些公司?
您好,香港法中的私人公司,是指具有下述特征的公司:
1、成员(股东)人数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不向公众发行股份和债券;
3、股份转让受严格限制。
此种公司因不具有公开性,又被称为封闭式公司。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法所指的私人公司只强调非公开性,而不强调投资者责任的有限性,因此具有较大包容度,可包含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保证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负无限责任的有限公司。有香港公司的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探讨。在香港,公屋、居屋和私人楼宇有什么区别?
公屋: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见的类别,由***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居民。现时香港提供出租公营房屋的机构有三个,分别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现时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逾200万人居於香港公共屋邨出租单位,包括67万个在房委会的、15万个房协的、以及逾1,600个在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大坑西邨。
居屋: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Home Ownership Scheme)是香港***的公共房屋***之一,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公营房屋并以廉价售予低收入市民。***於1***0年代开始推行,为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的市民,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自置居所选择,亦可让收入相对较高之公屋居民加快腾出公屋单位,供有需要人士居住。此***内兴建的公营房屋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2002年,香港***推出孙九招,宣布无限期搁置居者有其屋***,即不会再兴建新的居屋屋苑。2005年起,多名立***议员建议***重新推出居者有其屋***,以解决***的财政赤字问题,甚至有公屋居民宁愿交出其单位,也希望能重新推出居屋,但屡次被***拒绝。2010年夏,香港***正在进行资助市民置业的公众谘询。
私人楼宇
根据统计,香港有一半人口是居住在私人发展的楼宇。当中香港有很多大型私人屋苑,有些纯粹提供住宅,亦有些为大型综合发展,基座建有商场及社区设施,为内部居民以至区内其他居民提供起居饮食及社区服务。
三者区别如下:
1、修建者不一样。 公屋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 居屋来源于居者有其屋***,由前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0年代所推行; 私人楼宇指由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向***出让土地后,修建的产权是属于私人的房屋。
2、租售情况不一样。 公屋除少数外只租不卖,现时香港一半的居民均居于公屋; 居屋可租可卖,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公屋的市民准备的; 私人楼宇可租可卖,香港有一半人口是居住在私人发展的楼宇。
3、申请条件不一样。 公屋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申请; 居屋是为了给没有住房的人使用,普遍性更强; 私人楼宇是无申请条件。
4、价格不一样。 公屋租赁价格很低; 居屋租赁和买卖价格较低; 私人楼宇价格特别高。
5、居住环境不一样。 公屋居住环境较差; 居屋居住环境一般; 私人楼宇居住环境特别好。
6、社区配套不一样。 公屋社区服务配套较差; 居屋社区服务配套较可以; 私人楼宇社区服务配套很好。 来源:—居者有其屋*** 来源:—公屋 来源:—商品房(私人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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