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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诗选》乃中考必读书目,里面的哪些作品及其意义需要同学们知道?
艾青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著名诗人,他的很多著名的诗作都收集在《艾青诗选》里面,而且也是中考的必考书目,主要考察题型是文学常识或者文学常识类型的选择题。
一、作者简介。(知人论世)
艾青1910年出生于浙江金华一个地主家庭,五岁以前被寄养在同村的一个贫苦农家。18岁他考入西湖艺术学院绘画系,第二年去法国留学,两年以后回国。因为参加“中国左翼美术家联盟”活动,被捕入狱。在监狱中,爱情失去了绘画的条件,于是开始“借诗思考、回忆、控诉、***”,写下了长诗《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是他的成名作,发表的时候第一次使用“艾青”这一笔名。
二、艾青创作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世纪30年代,艾青的诗歌创作达到了一个高峰。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之后,中国的土地惨遭日本铁蹄的脚踏,诗人们的诗思也被引向民族救亡的滚滚洪流。这一时期的诗歌总是充满“土地的忧郁”,多写国家和民族的苦难、悲伤与反抗,具有非常凝重、深厚而又大气的风格。典型代表作有《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北方》、《黎明的通知》、《大堰河――我的保姆》等。
第二阶段
抗战时期,艾青诗歌中的主要意象是“土地”和“太阳”。代表作有《向阳花》和《火把》,这些诗歌也是自由体诗的代表,表现出简洁明快的特点,呈现出散文化、口语化的风格,诗中含有大量的设问、呼告、对话、引语等,极大增强诗歌的真切感和表现力。
第三阶段
1***8年以后,艾青诗歌的特别有了很大的变化,诗句变得更整齐,诗歌变得更深沉,诗意变得更警策。典型代表有《鱼化石》、《镜子》、《光的赞歌》等。
三、艾青诗作的整体特点:
擅长绘画的艾青,他的诗歌创作和唐代诗人王维一样,都表现出“诗中有画”的特点,诗作具有鲜明的色调,清晰的线条,素描一般的简练、凝重。
四、名人评价
(1)在中国新诗发展的历史当中,艾青是个大形象。(牛汉)
(2)艾青的诗,好在那雄浑的力量,直接了当的语言,强烈鲜明的意象。(聂华苓)
我们可以看出同时代作家对艾青诗作的评价很高,艾青的诗在中国现代诗歌中享誉中外,而且是部编教材中的必选内容。
结语:学习艾青的诗文,要知人论世,把他放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下去学习,体会诗人在不同的时期诗作的不同特点,这样才能更深刻地理解艾青诗作的内容和蕴含的深刻意义,当然也更能把握好中考的脉搏,做对《艾青诗选》相关的题目。
如何看待哔哩哔哩浙大招生宣传片被攻陷?
浙大处分***发生后,真经就判断,今年浙大的招生宣传肯定会受影响。浙大宣传片被攻陷,几乎没有任何悬念。可以说,目前大面积的负面舆情已经形成了,浙大的声誉已经受到影响。
今年年初,真经去浙大培训,有浙大的老师给我们讲舆情处理,把山东大学作为一个负面案例,说山大的问题出在第一次回复过于粗鲁,舆情处理方式过于业务。当时真经觉得,浙江大学在这些方面确实有更强的意识,但没想到,这次它自己也掉坑里了。
这件事说轻一点,是处置不当。但实际上,浙大是依照校规校纪来处置的,所以,问题本质是学校的办学理念。这就很严重了。处置不当,你可以处分一两个工作人员,但如果认为是办学思想的问题,那浙大很可能面临更重的“惩罚”。
不过真经认为,现在浙大还有机会亡羊补牢:
此前浙大在回应处分***时,说努某某为贫困学生,而且这一条是作为一项判决依据的。也就是说,如果努某某的言行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标准,浙大是看在其贫困生身份才对其网开一面。
但现在网友们反映,努某某平时生活奢靡,经常出入酒吧等高消费场所,这与贫困学生标准严重不符。甚至还有骚扰女生的前科。这些信息,浙江大学“应该不知道”。
因此,现在浙江大学可以以这些“新证据”为理由,收回之前的决定,重新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这样既不违背浙大校规校纪和处置程序,又可以平息舆论。希望浙大能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正常,浙江大学今年因为一个***未遂的案件,犯罪分子被判刑了,但浙江大学却保留了他的学籍,引发了国内网民的强烈反响,大家讨论激烈,总而言之,是浙江大学对这种行为纵容的失望和愤慨。
有的人说,对方只能说是***,不能是***未遂,但公安机关和***已经给其定性了,没啥好讨论的,对于这样的学生,实在没啥必要保留学籍的,第一关人品都过不去,要这样的学生,还保留干啥?
对于一个犯罪的学生,能保留其学籍,以他是贫困生等名义保留,实在是在大是大非面前的一种迷失和误导,作为中国的知名高校,如此,真是自毁名誉,想下北大清华,如今的名誉,差到了极点,被网友们声讨,名誉大幅下降,再来一个浙江大学,如今的全国知名高校们,究竟怎的了?集体沦陷了!确实值得反思。
在这个节骨眼上,浙江大学的招生宣传片,必然***大家的神经,被声讨,也就在所难免了。不管是浙江大学,还是北大清华,都应该反思自己的问题,网友们吐槽、愤怒和声讨,都是有道理的。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长期为外国培养高端人才,不值得反思吗?浙江大学这一次对于努某的宽容,难道又不值得反思吗?问题究竟处在哪儿?是你的所谓人性化,还是三观不清、是非不分、对错不分?这是浙江大学需要好好的反思地方,再不要出现这种让人笑掉大牙和愤怒的事情了,甚至考验大学的思维和做人底线,不然,真的是降低浙江大学的颜值。
这是浙大唯一一条过百万播放量的视频,也是浙大最应该“反思”的地方,满屏的弹幕和爆满的评论区,虽然有些过激的言论,但却并不是用户们的“戾气”,和为了黑浙大而故意为之,是因为浙大在努某***的处理上确实让大众无法满意,“槽点”甚多
浙大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敢于“亮剑”
努某***并不是简单地犯错,根据爆出的消息来看,有可能也不是初犯,已经被刑事处罚的案件,学校的处理却如“蜻蜓点水”,不疼不痒,如何能够服众
评论区和满屏的“友好”弹幕也是公众关切的体现,这条***不论浙***布在哪个平台都将会受到“讨伐”,不是“水军”,也不是为了黑而黑,仅仅是公众们在表达不满和自己的态度,浙大的做法让我们对其教书育人的准则产生了“疑惑”,浙大失去的不只是“路人缘”,也改变了很多人对浙大的好印象
希望社会监督的力量能够让浙大重新掂量和考虑关于努某的处理结果,再次公布结果时将会是让大众满意的结果
公道自在人心!对于努某某***,浙大的做法确实引起了网民们的极大不满,而这次浙大的宣传片被攻陷就是最好证明!
一、对犯罪的“大义”,就是对“大义”的侮辱!
浙大作为百年老校,也是全国名校,如今百年的名声,就被努某某***给搞没了、搞黑了,确实是令人怒其不争啊!
对于被***判处***罪,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努某某,浙大做的不是开除其学籍,而是对其处留下察看的处分,用努某某后来的话,就是对他的“大义”!哈哈!大义啊!什么时候“大义”变得如此面目全非了呢?在我看来,高校对犯罪的“大义”,就是对“大义”最大的侮辱!
二、努某某的“光辉”事迹,浙大的所为不令人气愤都不行!
1、毫无悔改之心:根据网上的消息,就在努某某被***判刑和浙大处分后,他竟然还在发朋友圈,发旅游照,而且上面的图片也看得出努某某是毫无悔改之心的,这就是他说的“大义”。
2、糟蹋了20多个女生:根据网友爆料,努某某虽然是个贫困生,但是经常去酒店大把花钱,而且经常约女生去酒店,然后搞小动作,比如有受害者就觉得自己被他下药了等等。
3、学习成绩极差:根据网上传开消息,努某某学习非常不认真,成绩很差,专业总共128人,他的成绩就拍了126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所以说,浙大宣传片被攻陷也就可以理解的,这样一位可以说“品学恶劣”的学生,浙大竟然还如此“宽容”,这是不是明摆着“胡作非为”吗?
三、“大义”是***的,“犯罪成本低”是真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湖留学政策解读书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湖留学政策解读书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